网站首页 商会概况 商会动态 商会机构 商会党建 会员服务 商务信息 互动交流 加入商会
您现在的微位置:  首页 >> 自由贸易港 >> 海南新闻
自由贸易港 海南概况 海南新闻 自贸港政策 招商项目 最新资讯
  • 海南省四川商会举办海南自贸港“...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
  •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
  • 打造西部地区OPC创新创业首选...
  • 广交会上,“成都造”凭什么“卖...
  • “项”前冲!成都项目“加速跑”
  • “减负组合拳”助企轻装上阵
  • 未来5年 四川锂电产业迈向怎样...
  • 海南:2月、3月新增经营主体同...
  • 三亚这场大会太“出圈”了!总部...
  • 助力国际文化交流 丝路友好使者...
  • 为什么选择白沙?企业家化身“推...
  • 入境消费市场持续火热
  • 海南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
  • 海南省四川商会组织企业参加成都...
  • 促达产、搭平台、奖增长 四川“...
  • 从政策红利到发展动力 数字经济...
  • 二〇二六海南自贸港全球产业招商...
  • 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机遇清单发布...
  • 第六届消博会“全球好礼 消博好...
  • 海南发布试点方案
  • 投资中国,为何选择海南?
  • 投资中国·2026海南自由贸易...
  • 海南省四川商会会长何鑫率团拜访...
  •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林鹏...

  • 关注商会二维码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9月开启
    作者:海南省四川商会  2025-08-28 12:20:22  阅读:744  字体大小:

    可登录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预申报

    826日,海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的相关事项予以明确,公告明确,“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91日开启。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自封关运作之日起,享惠主体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为避免政策施行后,出现大量主体短时间内集中申报享惠资格的情况,同时确保相关主体能够及时享受政策红利,省财政厅发布公告,组织开展享惠主体资格预申报。在预申报期间,符合条件的主体可按规定预申报享惠资格。

    公告明确,可进行预申报的主体包括三类:一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事业单位;三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由科技部、教育部会同民政部核定的科技类、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省级科技、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民政部门核定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的科技类、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以上三类主体需同时满足:未被纳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未被纳入海关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条件。

    预申报的时间为:2025910时—113024时。符合条件的相关主体可在上述期限内,登录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关功能模块(具体路径:海南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首页-备案管理-我的资质管理-零关税享惠主体-新增资格申报),预申报“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资格。

    此外,公告明确了预申报的重点事项。一是预申报期间,相关主体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预申报享惠资格,但不受《办法》关于每月前15日进行申报的时间限制,可随时进行预申报。二是预申报期结束后,对已预申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省财政厅将一次性集中上报省政府确定享惠资格,并将结果通过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反馈给预申报主体。获得享惠资格的主体,可按规定享受《通知》明确的相关税收政策。三是《办法》自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后,相关主体申报事宜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我们
    商会网站备案号∶琼ICP备18002469号 版权所有∶海南省四川商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沁泽园C2栋
    联系电话:0898-66298289 电子邮箱∶ hnscsh@163.com   全程开发设计:海南中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