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自律公约
——致海南省四川商会广大会员企业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宝贵财富,是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和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为了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优良品德,促进我会会员企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行业自律,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共铸诚信川商形象,促进我会会员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一、强化诚信意识,树立诚信理念。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把诚实守信纳入企业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之中,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诚信体系。诚信建设应列入企业发展战略,明确建设目标,要从企业诚信、员工诚信、合同管理、服务规范、消费者评价、舆论监督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诚信领导机构和管理部门职能,确保诚信体系建设、防范信用风险等各项职责落到实处,夯实诚信建设基础。
三、强化法制观念,依法生产经营。遵守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类税款。
四、恪守职业道德,杜绝损人利己行为。履约守诺,真诚对待客户;不因企业自身利益而侵害、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五、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严格质量管理,认真履行各项承诺,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六、积极履行社会职责,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既要关注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社会效益,不断强化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责任。
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弘扬社会诚信风尚。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消费者、新闻媒体的监督。
八、在诚信基础上要注重乡情、友情,有问题可通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
希望我会广大会员企业积极响应本公约,认真践行企业诚信和信用建设,从我做起,从本企业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件事情做起,共铸企业信用、市场信用和经济信用体系,通过企业自身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共铸诚信川商,共同促进我会会员企业全面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