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10条举措强化用海用岛要素保障
助推涉海项目建设提速
在海口市举行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政策”专场获悉,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海十条》),提出了10条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打通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痛点、堵点、难点,助推涉海项目建设提速。
《海十条》主要包括深化用海用岛审批改革,提高管理效率;加大重点产业支持,促进经济发展;集约节约利用海洋资源,灵活解决问题三大方面的内容。其中,我省在用海审批过程中将项目用海审查与公示、征求意见等环节并联办理,简化原生利用或轻度利用的公益设施用岛的报批材料,调整海域使用金减免手续,将部分海域使用金减免批准权限委托给市县实施。
据介绍,我省接连出台的支持渔业发展系列政策、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系列政策,形成了政策组合拳,加快推进了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如在推动深远海养殖发展方面,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审批(出让)养殖用海129宗共3900多公顷,今年已新增深远海养殖水体约60万立方米,超过去年全年增量。
为落实好《海十条》,省资规厅还要求各市县政府做好靠前服务和用海监管。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超前介入、主动服务,全力以赴做好用海用岛要素保障工作;二是加强海域海岛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项目用海的事中事后监管,并督促用海用岛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马村港三期项目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省委、省政府成立工作专班,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运用制度集成创新的思维,突出系统观念,制定详细的全周期审批流程图,完善一整套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并联审批、挂图作战,最大程度压缩了前期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