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商会概况 商会动态 商会机构 商会党建 会员服务 商务信息 互动交流 加入商会
您现在的微位置:  首页 >> 自由贸易港 >> 自贸港政策
自由贸易港 海南概况 海南新闻 自贸港政策 招商项目 最新资讯
  • 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医保医药失信...
  •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
  • 权威解读赋能企业发展—海南自贸...
  • 知名民营企业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
  • 四川省工商联领导一行到访海南省...
  • 成都多家企业亮相第三届全国人力...
  • 成都“一带一路”供应链海外服务...
  • 雷宪章:从技术突破到产业成果转...
  • “川字号”专列常态化开行惠及全球
  • 海南对外投资增长迅速 东南亚成...
  • 海南省商务厅驻广州联络处在佛山...
  • 封关在即 95198热线护航零...
  • 海南离岛免税新政实施首月购物金...
  • 本月我省将举办四场国际经贸活动
  • 从173项案例看海南创新基因
  • 推动政策资源充分转化为产业资源
  • 成都拟入选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
  • 从“建筑大省”迈向“建筑强省”...
  • 四川如何抢占低空经济新赛道?这...
  • 突出特色优势 打造研究高地
  • 海南要素保障“组合拳” 推动重...
  • 海南离岛免税“购”火热 金融联...
  • 1—10月海南省各项稳经济政策...
  • 以5G+AI助力海南交通行业数...
  • 海南可打造智能交通 技术应用与...

  • 关注商会二维码
    海南自贸港货物税收征管新规出台
    作者:海南省四川商会  2025-11-12 15:39:12  阅读:266  字体大小:

    涉及进出“一线”“二线”及岛内流通货物

    1110日,从海口海关获悉,为助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海关日前制定了《海口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货物税收征管办法》。该办法自20251218日起实施。

    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享惠主体自境外经“一线”按规定进口《进口征税目录》以外的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规定,海关在“一线”对以下货物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进口征税目录》范围内的进口货物;(二)《进口征税目录》范围外,且不属于“零关税”货物或现行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其他货物。

    在征税货物、“零关税”货物进出“一线”的税收征管方面,享惠主体向海关申报进口“零关税”货物,应根据“零关税”货物的属性填报“征免性质”。其中,符合条件的享惠主体进口自用生产设备(仅限海南自贸港内享惠主体生产自用,下同),填报“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旅游业享惠主体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填报“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除本条前述规定的“零关税”货物外,其他“零关税”货物填报“零关税一般货物”。

    “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经“一线”出口的,享惠主体按现行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其中涉及出口关税应税商品的,海关依法征收出口关税。相关货物自出口结关之日起按规定解除海关监管。享惠主体需将“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及游艇退运出境或出口的,应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办理退运出境或出口申报手续。

    “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海南自贸港内符合条件的享惠主体间流通时,免于补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应自流通完成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我们
    商会网站备案号∶琼ICP备18002469号 版权所有∶海南省四川商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沁泽园C2栋
    联系电话:0898-66298289 电子邮箱∶ hnscsh@163.com   全程开发设计:海南中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