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5大方面推出14条举措,推动海南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引导农村电商与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农村电商从政府投入为主向市场配置为主转变,培育新业态、新场景,构建协同、创新、高效的农村电商生态圈,助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到2028年,全省基本建成设施完善、主体活跃、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在全省培育2个左右农村电商“领跑县”;培育20家左右县域数字流通示范企业;打造20个左右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培育100名左右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度增速均高于同期全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14条举措包括打造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县域数字流通示范企业、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育农特产品电商品牌等内容,涉及推进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培育多元化新型农村电商主体、促进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巩固拓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成效等5大方面。
根据《方案》,我省着力补齐短板,夯实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基础。《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全覆盖。到2028年,力争实现镇有集配中心、村有共配商店。鼓励市县出台相关政策,培育一批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新农人”和“乡村网红”,打造“一村一主播”“一县一网红”。
《方案》聚焦数字化转型,促进电商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方案》提出,推动县域直播电商发展,到2028年全省每个市县至少建成并运营1家特色突出、功能完备、作用明显的县域电商直播基地;认定20个左右县域直播电商基地,打造30个左右县域直播电商示范案例或场景;围绕水果、茶饮、水产等农特产品,培育一批“小而美”农产品电商特色品牌;持续开展农村电商促销活动。
《方案》突出融合发展,在巩固拓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数字乡村发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实际,突出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的统筹衔接。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农村电商发展,2015年至2021年全省共创建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12个、综合示范项目14个,基本建立起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