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商会接到南充九建反映陵水执法局高额罚款,希望商会参与协调的请求。通过南充九建提供的材料了解,认为承建方完全按照甲方图纸施工,又有甲方监理监督的情况下,出现非工程质量问题的罚款不应由施工方承担。
我会于27日上午与陵水县营商环境专班取得联系并约定当天下午到专班汇报相关情况,并要求通知执法局有关人员到场,在听取南充九建负责人的具体说明后,执法局表示,此次罚款金额是根据局里律师意见开出,是否合规经过本月29日法院的听证来认定。
商会将持续跟进,等待法院的认定出来后再做下一步打算。